新晃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土石方回收分类服务项目

发布时间:2026-04-15 信息来源:

公示单位:新晃县源志建筑垃圾消纳有限公司
水土保持单位:湖南湘水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公示日期:2026年4月15日—2026年4月29日(共10个工作日)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  1. 项目名称:新晃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土石方回收分类服务项目
  2. 建设地点:新晃县晃州镇晃州村、杨家桥村
  3. 建设性质:新建
  4. 建设内容:项目占地5.00hm²,为坡地型建筑垃圾消纳场,总库容70万m³,配套建设挡土墙、截排水系统、沉砂池、施工道路及植被恢复等工程。
  5. 建设工期:2026年3月—2028年2月(24个月)
  6. 建设单位:新晃县源志建筑垃圾消纳有限公司
 
二、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内容
  1. 防治责任范围:5.00hm²(永久占地4.90hm²、临时占地0.10hm²)。
  2.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: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。
  3. 主要水保措施
① 工程措施:截水沟1256m、排水沟2613m、沉砂池7座、表土剥离与回填1.88万m³;
② 植物措施:复垦绿化5.0hm²、撒播草籽5.0hm²;
③ 临时措施:临时排水沟、临时沉砂池、密目网覆盖、袋装土拦挡、洗车池。
  1. 安全保障:消纳场边坡坡比1:2.5,挡土墙稳定验算满足规范;排水系统按5年一遇设计,确保下游居民点防洪、排水安全。
三、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防护措施
  1. 可能影响:施工期地表扰动、临时堆土、车辆运输可能产生水土流失、扬尘、噪声。
  2. 防护措施
① 实施挡土墙、截排水工程,雨季前完成主体防护;
② 裸露坡面全覆盖密目网,施工道路洒水降尘、车辆冲洗;
③ 合理安排施工时段(7:00—19:00),减少夜间作业;
④ 表土全部回用,完工后1年内完成植被恢复并养护2年;
⑤ 建立雨季巡查与应急机制,严防滑坡、排水不畅问题。
 
四、公示方式与公示范围
  1. 现场公示:晃州村村委会公告栏、项目入口、下游居民集中点张贴。
  1. 网络公示:湖南晃源经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平台发布。
  1. 公示范围:项目下游居民点、晃州村、杨家桥村及周边关心项目建设的公众。
 
五、公众意见征询渠道
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,保障居民知情权、参与权,现公开以下反馈渠道:
  1. 咨询/反馈电话:18528273119(水土保持单位)
  2. 电子邮箱2984263299@163.com
  3. 书面意见邮寄地址:新晃县晃州镇人民路62号新晃县源志建筑垃圾消纳有限公司
 
六、公众意见处理与反馈承诺
  1. 对收到的公众意见、建议,建设单位将逐一登记、专人核实、分类处理;
  2. 合理意见将纳入水土保持方案优化及施工管理;
  3. 公示及意见处理结果将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村委会及现场予以公告反馈;
  4. 项目建设全过程接受公众监督。
七、重要声明
  1. 本项目已完成发改备案、林地审批、环评批复及土地规划审查,选址合规、安全可控;
  2. 严格执行水土保持“三同时”制度,确保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;
  3. 欢迎周边居民、单位及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,共同监督项目绿色安全建设。
 
建设单位:新晃县源志建筑垃圾消纳有限公司
水土保持单位:湖南湘水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杨经理
联系电话:18528273119
公示日期:2026年4月15日